一、参保人携带有效身份证、社保卡、相关检查报告到专科医生处申请办理某门诊特定病种。
二、专科医生评估参保人病情符合准入标准,填写《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申请表》并签名,若不符合准入标准不予办理。
三、参保人携带有效身份证、社保卡、相关检查报告和《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申请表》到1号楼1楼大厅服务台处办理。
温馨提示:“一类门特病种”和“二类门特病种”中的精神疾病类病种可在所有医保定点医院使用。
附件下载: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