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对以下医疗设备项目进行项目听证、调研,欢迎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企业报名参加,项目情况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项目需求(包含且不限于) | 项目预算(万元) |
1 | 婴儿无创呼吸机 | 1套 | 用于新生儿呼吸辅助等,设备参数功能符合新生儿生理特征,具备湿化功能等 | 18 |
2 | 转运呼吸机 | 2套 | 用于转运危重患者,电动电控,运行模式至少包括:AC,SIMV/PS,CPAP(NPPV/PPV)/PS,具有高压氧和低压氧功能具有血氧监测功能,智能报警系统等 | 30 |
3 | 手术显微镜 | 1套 | 应用于牙体牙髓病等诊疗,放大倍数至少覆盖2倍-18倍,焦距带防溅保护罩,变角双目镜筒,角度调节范围不低于0-180°等 | 9.8 |
4 | 麻醉系统 | 1套 | 用于手术病人麻醉辅助等,可用于对成人、小儿和新生儿的吸入麻醉及呼吸管理 | 40 |
5 | 同视机 | 1套 | 用于斜弱视患者诊疗,适用于3岁以上各年龄段患者,特别适合儿童斜弱视的筛查与治疗,具有无创、精准等特点,具备三级视功能评估(同时视、融合视、立体视),可精确测量斜视角度(水平/垂直/旋转)等 | 10 |
6 | 电脑验光仪 | 2套 | 用于屈光不正筛查、青少年近视防控和术前检查等,红外自动对焦技术,测量范围-25D至+25D;角膜曲率测量功能;配备AI辅助诊断系统,自动识别测量误差并优化检测结果等 | 26 |
7 | 非接触眼压计 | 2套 | 用于患者眼压测量,采用气流喷射技术实现无接触眼压测量;配备自动对焦和眼球追踪系统,可快速完成测量等等 | 26 |
二、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
(三)具有履行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所报产品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明;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如报名公司为代理经销商,须具备有效的生产厂家对授权代表的授权证明资料
四、供应商报名方式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可在2026年3月12日至2026年3月18日17:30提供附件1 “调研论证报名文件”并以电子邮件形式(PDF文件,邮件主题格式:序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品牌型号+联系人联系方式)发至邮箱gysysbzx@163.com,纸质版资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五、听证地点: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3号办公楼21楼第二会议室
听证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设备中心联系电话:020-62287620、020-62287621
联系人:林老师、姚老师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光明东路1号
附件1:
发布人: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设备中心
发布时间:2026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