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遴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 项目名称
1. 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采购代理机构服务项目
2. 项目编号:SJS2026-1
二、 项目内容
服务内容 | 代理服务期限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采购代理机构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
1.详细的需求参数见报名后发放的遴选文件。
2.需求数量:5家。
4.项目属性:服务类。
三、 报价方式
1.本项目作为独立的一个整体,响应人必须对项目整体进行响应报价。
2.本项目响应人必须对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采购代理机构服务项目进行报价,不可存在遗漏。
3.响应人的采购代理服务费费率,参照《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13〕1233号》规定的其他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率标准下浮,计算出综合折扣率作为报价,计算公式为:综合折扣率=1-响应人下浮率 =响应人费率÷费率标准×100%。
4.综合折扣率不得大于100%,不能为负数,否则被视为无效响应。
四、 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 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分公司响应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的执照(或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响应人需提供完整的最新股东信息(若有)。分公司响应的,必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响应的授权书原件;如响应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
2.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
2.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
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响应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
2.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
3. 不同的响应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响应人(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
3.1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响应人。
3.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响应人。
4. 已成功获取本次需求文件。
5. 响应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响应人【以我院工作人员在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注:若响应人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响应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7. 响应人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代理采购业务应当具备的条件,已完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登记(提供相关网站信息完整截图)。
五、 获取需求文件的方法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16日至2026年4月22日(截止时间:2026年4月22日17 :30为止,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
2.获取需求文件的方式:按照下列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提供的所有资料须加盖公章。
(1)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的代理机构库的注册备案证明截图;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明授权范围、项目名称、联系方式);
(4)法定代表人或响应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响应时须放入响应文件中。
符合资格的潜在响应人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上述资料电子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GYSY_SJK@126.com,邮件正文中注明公司名称、负责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所投项目名称。如未注明详情导致获取需求文件不成功,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工作人员核实后,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遴选需求文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且确定遴选时间时,会收到现场遴选的通知,因供应商原因未能准时到达现场的,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 响应文件递交及资料准备
1.递交响应文件资料截止时间(遴选会时间):2026年4月28日 上午8点30分(如有改动另行通知)
2.递交响应文件资料地点: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3号楼21楼第二会议室(如有改动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20-62287039
备注:不接受邮寄响应。现场响应纸质版文件需按遴选需求文件的要求准备(一正七副,按要求盖章、密封),同时需提交响应文件电子版(由可编辑版本和经盖章的扫描版本两部分组成,遴选会议当天以U盘存储后拷贝至采购人电脑),电子版内容需与纸质版完全一致。在遴选当天带至现场,现场设有二次报价环节。另外现场还需准备PPT演示(15分钟)。
七、 特别提示
响应人如存在下列情形,将被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视为不良行为列入供应商评价记录,情节严重者将可能导致在网上进行实名通报,采购人可视情节严重程度,在一至三年内拒绝其参加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的采购相关活动(时限由采购人视情节严重程度确定):
1. 存在弄虚作假骗取成交情形的;
2. 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3. 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 违反遴选文件规定,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未在响应文件中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渠道发布,主要媒体: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http://www.gydfsy.com/)。相关公告在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敬请留意官网消息。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审计室
2026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