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共同营造文明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端午廉洁过节提醒如下:
1.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电子红包以及各类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
2.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或出入私人会所、隐蔽场所搞“一桌餐”等违规吃喝行为。
3.严禁违规使用公款旅游、变相公款旅游或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
4.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私人出游、探亲访友、娱乐购物等活动。
5.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
6.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7.严禁违规组织或参与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带有“小圈子”性质的聚会聚餐。
8.严禁在节日期间工作打折扣、搞变通,在安全生产、群众服务等工作中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值班值守脱岗或酒后上岗等。
9.严禁违规接受或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沉迷低级趣味,以及发生酒驾醉驾、寻衅滋事、赌博等违纪违法问题。
10.严禁在各类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增加基层负担。
守纪者,方得自在廉洁者,方能心安把好“廉”关,过好“廉”节在节日期间愿大家守住心中的“廉”与“正”让清风常伴,让廉洁随行
